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2/10/29
各市、县(市、区)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机构,各省属煤炭企业:
最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2号),现转发给你们。压煤村庄搬迁新村建设存在的选址难、征地难、进地难等问题,与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密切,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配合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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