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双随机一公开”专栏 >> 正文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108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制定全面覆盖的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权责清单以及我委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确定将我委涉及的“对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招标核准手续的执法检查”“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等两项行政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每年1次的抽查频次和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规范了抽查操作流程,严明了工作规范。
(二)精心建立底数清楚、属性明晰的“两库”。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核对抽查对象数量和名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4个2016年度、110个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74个市级审批核准项目列入我委抽查对象名录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委内7名具有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全部签订“行政执法承诺书”。
(三)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随机抽查规则。一是明确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发布。根据重大项目稽察、项目审批备案等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分配。二是明确抽查方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实施检查计划时,采取一般抽查、重点抽查、一般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通过摇号或者随机抽取等方式在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产生。三是明确结果公示和应用。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四)精心组织开展项目检查活动。6月27日至29日,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抽检部分项目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的15个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8月21日至24日,我委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泰山景区的30个2016、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对相关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在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是更严格的监管机制、更公正的监管方式、更阳光的监管手段,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持续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一)执法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泰安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泰政办字〔2017〕28号文件提出: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原则上对部门内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科室或者一直队伍行使。按照方案要求,我委将两项行政执法事项归并到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集中行使。职能集中归并稽察办后,由于具有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分别在不同科室,加之市级审批核准项目数量多、分布广,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量巨大,亟待增强执法力量。
(二)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委行使的两项行政执法事项直接与项目单位面对面,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执法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采取电脑程序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完善落实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和检查过程。
(四)执法结果应用有待于进一步扩展。要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应当作为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做好工作衔接。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作为委两项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做好与有关科室的对接,承接好行政执法事项,及时研究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职能划转后的有效衔接。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实时共享有关业务信息,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确保全委行政执法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监管机制。加强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专栏建设,公开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操作流程,实行执法机构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督途径全公开,着力推进阳光执法。
(三)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严惩执法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