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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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组通字〔2017〕2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14〕3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根据我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划部署,分别开展产业创新类(包括传统产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技能创新类3大体系6大类别领军人才评选工作。
传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化工、食品、煤炭、输变电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特色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生物等高端产业领域的创新型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重点支持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智能农机装备、高效设施农业等农业产业领域的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会展、研发和创意、教育培训、文化旅游、酒店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域的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科技创业类,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生物等高端产业领域的创业型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别负责。技能创新类,重点支持高端产业、传统制造业领域引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能攻关的人才申报,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产业创新类。泰安市行政区划内,从事重点支持领域产业研发和生产的各类企业,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法人制创新平台均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企业。
2、科技创业类。泰安市行政区划内,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均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技能创新类。泰安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均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领军人才及团队条件
1、产业创新类。(1)申报人研发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与我市发展需求一致,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自2012年以来主持过相关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2)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3)申报人要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申报,所承担的项目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要求,属于产业改造升级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4)申报人选入选后,兼职选聘的,须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合作协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全职选聘的,须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选聘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保证发文公布入选后3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并到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入选资格。
2、科技创业类。(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2)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3)申报人研发方向要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3、技能创新类。须为2016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的人才。其中,引进海外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或在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任教5年以上,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较发达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2)能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技能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为申报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引进省外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称号,或者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者为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2)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强,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在传技带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所在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三)申报单位条件
1、传统产业创新类。(1)申报单位须拥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申报企业2016年度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企业单位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泰安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6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2015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2)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法人制创新平台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2)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1)申报单位须拥有与申报人选及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申报企业2016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一家市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要与申报项目相一致。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在泰安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2016年度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科技创业类。(1)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2)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3)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5年,即:2012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期间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6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6、技能创新类。申报单位须具有行业领域领先的技能技术创新成果,建立了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具备良好的技能技术创新氛围。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推荐。10月下旬—11月7日,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团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按相应类别填写《2017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7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牵头评选部门。
1、传统产业创新类。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地址:市政大楼B3003室,联系电话:6991507,电子邮箱:tajzk1507@163.com。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管理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7室,联系电话:6991102,电子邮箱:takjzck1102@163.com。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9室,联系电话:6991130,电子邮箱:takjnsk@126.com。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材料报送市服务业办公室,地址:市政大楼B7012室,联系电话:6992098,电子邮箱:tafwyb@126.com。
5、科技创业类。国内人才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管理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7室,联系电话:6991102,电子邮箱:takjzck1102@163.com;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才申报材料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地址:市政大楼A5036室,联系电话:6991928,电子邮箱:taianwzj@163.com。
6、技能创新类。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市政大楼B3026室,联系电话:6991217,电子邮箱:tapxjy@126.com。
(三)审核。由牵头评选部门分别受理参评材料,对参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由牵头评选部门独立组织进行。可以采取聘请市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开展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和推荐理由。2017年拟评选10名左右泰山英才领军人才,各类别领军人才名额分配:传统产业创新类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2个、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1个、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2个、科技创业类2个、技能创新类1个。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和得票多少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数量达不到1:1.5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分配名额。
(五)考察。各牵头评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无异议的,各牵头评选部门于11月26日前,将评审报告、人选的推荐理由、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情况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资助人选名单,人选名单在媒体上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扎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相关单位逐一摸排,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都要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原件等方式逐一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2、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年度评选中,申报单位不允许多类别多项申报领军人才及团队;同一领军人才及团队,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只资助一次。曾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以及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的,不再参评。被取消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带来负面影响的,不得申报。
3、各牵头评选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标准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选、项目、企业,按照有关通报、通知要求,区分相应责任,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
附件:2017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申报书(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技能创新类)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英国365bet网址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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