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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准创建国家首批新能源示范城市

来源: 添加时间:2014/01/20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4号),确定我市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100座新能源城市、1000座新能源示范区和10000个新能源示范镇。自2012年起,我市着手筹备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本次顺利入围标志着我市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按照《泰安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10-2015)》,我市将依托环泰山绿色能源旅游、万亩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百万平米地源热泵规模化推广、风力发电-抽水蓄能联合、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等重点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大新能源示范应用的推广力度,力争到2015年,泰安市区新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7.42%。

    下一步我市将把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创城”宣传,分解细化责任目标,积极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为推进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作出表率。

    我省另有德州、东营、即墨、济南市长清区等4个城市和青岛中德产业园一同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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